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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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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再见缪斯(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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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弹窗,万名书迷同时在线大陆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的诺法帝都诺希亚,可谓是一寸土地十寸金。能在诺希亚安居落户的,除了手握强权的帝国官员,世袭贵族,就是富的流油的无良商人。当然也有一部分侥幸的原著居民,他们的祖先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因此也有一块落脚之地。
    “莱恩斯,老大叫我来找你。咱们一起去看房啦。”阿手跑进莱恩斯房间的时候,这位帅气的骑士,正握着鹅毛笔,神色认真的伏案写作。
    “莱恩斯,你在写什么?”阿手好奇,身手敏捷的他一下子窜到了莱恩斯身前。
    “你温柔似水的眼眸,
    在我心田,种下绚烂的爱之花,
    那调皮的小嘴,
    水一样的纤柔的性格,
    ……
    我告别曾经的清淡无痕,
    甘心做你的奴仆……”
    小贼阿手也算了不起,居然识得字。“莱恩斯,你在写诗。哇,诗人啊,好厉害!”
    莱恩斯悠然一笑,道:“爱情的力量,让每一个坠入爱河的男人,变成了多情的诗人,我不过其中一个。”
    “这样子啊,我也坠入爱河了,我是不是也可以成为诗人。”阿手两眼放光,兴奋之情刚刚洋溢在脸上,却又敌意的叫道:“喂,莱恩斯,你写给谁呢?该不会是我的若雨姐吧。”
    莱恩斯道:“若雨小姐,虽然绝美,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阿手恍然道:“确实,她一点都不温柔。”
    “小孩?你说谁不温柔?”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吓的阿手双脚一抖。
    “呵呵,若雨姐,你怎么来了。”
    “叫个死骑士都这么久,凌洌让我来催你们,快点。”刘若雨瞥了莱恩斯道。
    “死骑士?”帅气的骑士嘴角抽搐,但自诩品质优秀的他是不会和女人斗嘴的。
    “哇,老大,莱恩斯居然会写诗。”走在路上,小贼阿手一刻不停的叫道。
    “哦,知道了。”
    “老大,他真的会写诗。”
    “好的。”
    “你们怎么没反应啊?”
    “他是神经病,你别学他。”刘若雨道。她可是见识过嘉信城街道上偶遇之时,莱恩斯的表现。
    闻言,小贼只得郁闷的低下头。没办法,这年头,诗人就等于神经病。
    莱恩斯假装没听到刘若雨的话,他让小妖骑在自己的白马上,自己却牵着马缰,一边讲着他游历大陆时碰到的趣事,逗的对人情世故苍白的如白纸一张的小妖咯咯直笑,让阿手好不羡慕。小贼心想,要是女剑士也如小妖一般的好哄,那该有多好。
    眨眼,众人已走出许多路程。这是博文学院东门外头,并且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萃武居。多少年来,自发形成了以博文学院为中心的经济小镇。
    其繁华程度,虽比不上诺希亚中心区域,但也相差无几。博文学院的学生大多住在萃武居,一些是自己买的房子住,更多的是租。当然也有为数不少的学生,住在学校里面。
    “滚出去,老子不租了。”萃武居的一旁,里里外外围着一层人。
    “明明是我买的房子,定金都付了,你想赖了?”凌洌不是爱凑热闹的人,但这个声音却让他觉得熟悉,可是一时间也想不起来,他便带着众人走了过去。
    “什么定金?没有的事。你们走不走?再不走,我不客气了。”
    那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一身的丝绸锦衣,肉呼呼的指间,闪闪发光硕大的红色魔晶戒指,显的他富足无比。
    “你在找死。”看到眼前瘦瘦高高的背影,凌洌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这居然是曾在优乐岛上和自己有过冲突的瘦子,缪斯。
    缪斯身后站着几名汉子,显然是和他一起的。
    “哼,敢威胁我,不想活了?”胖子看起来有所倚仗,完全不把眼前竹竿一样的男子放在眼里。作为萃武居有名的包租公,的确有所凭仗,不然也不会如此的趾高气扬。
    缪斯心里堵着一块石头。自几个月下来加入黑袍人的组织以后,他里外巴结,又亲自带队消灭了父亲辛苦经营的塞勒佣兵,并将塞勒佣兵团的全部财富贡献给了黑袍组织的上层,得到了高层的赏识。这也是他会出现在帝都诺希亚的原因。
    今天的他在组织的安排下,以一名普通的博文学院的新生的身份,进入博文学院做卧底。而身后的几名汉子,缪斯心里清楚,虽然上头说是保护自己,实则却是监视。没想碰到这样的事。
    在表弟被圣魔费李杀害,励志报仇的缪斯,外形没变,但性格上可以说是完全变换了一个人。
    总有一天,我要站在组织的最高层,让费李这个老家伙给老子舔脚趾头。到时候,再将他千刀万剐。从此没有人敢骑到老子的头上来侮辱老子。
    心理扭曲的缪斯也算还有点人性,在消灭塞勒佣兵团的时候,却偷偷将他父亲谬艾放跑。如今已成历史的塞勒佣兵团,对他来说只是一枚用来复仇的棋子。
    几个月下来,缪斯变的格外的隐忍,相比于以前,实力也是有很大的长进。
    “晚上的时候,我要看到他的人头,动手利落点。”缪斯对着身后几名汉子轻轻交代几句后,便要转身离去。若是换做以前,他可能还会自己动手试试对方的斤两。
    “好久不见。”凌洌戏谑的笑了笑。他怎么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这位某三流佣兵团的“少团长”。
    缪斯一愣,当他看清说话人的面貌时候,一股滔天怨恨,弥漫而起。缪斯牙咬的格格作响,双眼通红的盯着眼前长相清秀的剑士。当初若不是因为凌洌,胖子表弟也不会死,而自己也不会走到这一步。这完全是眼前的男人一手造成的。圣魔费李该死,眼前的男人更加该死!
    “呵呵,好久不见。真巧啊。”瘦子脸色变了数遍,接着他居然礼貌的对着凌洌众人笑了笑。
    他变了!
    虽然不知道眼前的瘦子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但伸手不打笑脸人。凌洌心想,这瘦子明显对自己有怨恨,此时却能忍的下来,他似乎不像以前那么没脑。
    而瘦子自知不是凌洌的对手,他又微微打量凌洌身后等人,实力大都是他看不透的。况且现在的他,身家性命捏在别人手中,朝不保夕,只有让自己尽快的变强才是唯一的出路,这也是他主动请缨刺探博文学院的主要原因。
    圣阶强者的摇篮吗?哼哼,等我缪斯突破到圣阶,我要所有得罪过我的人死无全尸。可以说,缪斯来到博文学院是怀着满腔的抱负。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遭遇过各种打击的瘦子,练就了一身隐忍的功夫。他对着凌洌身后几人客气的笑笑,算打过招呼,便改道而去。
    对凌洌来说,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他完全没有把缪斯放在心上。一个上不得台面的跳梁小丑而已,给瘦子贴上标签,凌洌便继续带着众人找起了房子。缪斯带来的人,没有立即对胖子动手,但这倒霉的胖子,总算是活到头了。
    这栋二层楼有着诺希亚特有风格如同别墅一样的房子,院落面积也不小。因为刚刚装修过,看上去美观而又整洁。凌洌等人在外头,稍稍打量一下,看到一个竞价的标示,便走了进去。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原来今天正是房屋主人贴出去的竞价之日。许多和凌洌抱着相同想法的有钱的新生们比他们早一步到了。
    占地面积不小的院落挤满了人,这些人当中,大部分是来看热闹的。毕竟,一寸土地十寸金的帝都诺希亚的房子不是一般小有钱的能人够买的起的。
    “底价三十万金币,加价幅度五万。”房屋的主人笑盈盈的说道,他是个中年男子。每年,在博文学院开学之前,他都会建几所房子或出租,或拍卖。因为与许多贵族结识,所以这样的生意做的倒是非常的顺利,鲜有人来捣乱。而与他做着相同生意的,也大都和诺希亚的贵族或多或少的来往。
    之前轰赶缪斯的胖子也是其中之一。不过很不幸,那胖子因为得罪不该得罪的人,活不过今晚了。
    “请需要购买房屋的人,先来此处登记,希望其他不要捣乱。”那中年人,显然经验丰富。院落里挤满了人,若是有人特意添乱,他的房子也不用卖了。博文学院快开学了,他手中还有几处房子要尽快出手。
    “三十五万金币。”凌洌登记完毕,早有人迫不及待的报出了价格。对于流通货币以银币为主的诺法大陆,这个价位已是非常的高。那可是三千五百万银币啊!如此多的钱,都能买到一卷不错的战技了。诺希亚的房子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
    当价格被抬到一百万金币的时候,已没有多少人坚持了。
    开玩笑,一百万金币,已经能买到五级左右的战技或魔法了。权衡了利弊,许多人选择退出。
    “一百十万。”凌洌开口了。
    “是他?”
    “那个砍人家飞龙的卑鄙的剑士?”
    凌洌一说话,立即被人认了出来。当时与希尔斯战斗的凌洌也是因为情急,若是得知会落下如此骂名,他或许会犹豫。而且龙骑士希尔斯本和自己无冤无仇,搞得人家如此落魄,甚至因为失去龙骑,被赶出帝国的天空军团,凌洌也是有些不好意思。
    被人惦记着总是不好的,而且还是一个实力不弱的龙骑士,虽然现在的他或许没有资格再称作“龙骑士”。
    不过,凌洌不是优柔寡断之人,木已成舟,那就将错就错吧,三年之约?希望不叫我失望。凌洌悠悠想到。
    “诶,算了,算了,不要和他争了。”
    “对,就是,这家伙那么卑鄙,谁知道得罪他后,会被怎么报复?”
    “是啊,是啊。现在已经沦落成丧家之犬一般的希尔斯上校,就是前车之鉴啊。”
    这骂名倒不是没有用,至少为凌洌节省了很大一笔的开支。那卖房子的中年男子也有些郁闷,因为离博文学院比较近,他预期这个位置的房子至少能卖至一百五十万金币,没想到,这位身着青白剑士袍的男子一开口,其他人都打消了竞价的念头。几天后房东仔细打听一下,才枉然大悟,原来是碰到了煞星。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总的来说,凌洌还是很顺利的在诺希亚给自己等人购置了一所不错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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